首頁 > 公司治理專區 > 公司治理

審計委員會組織架構、執行情形

 l   審計委員會組織架構

審計委員會運作,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
  一、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
   二、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三、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
   四、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
   五、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審計委員會之職權: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前項事項決議應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第一項各款事項除第十款外,如未經本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行之。
 本規程所稱全體成員,以實際在任者計算之。本委員會之召集人對外代表本委員會。
 
第二屆 審計報酬委員會
成立日期
召集人
委員
109.06.15
蔡明志
蔡明堂、張博仁

      說明: 本屆委員任期:民國109年6月15日至民國112年6月14日

 
l   審計委員會執行情形
 
歷次薪資報酬委員會會議重要決議事項及結果請詳:http://www.huikwang.com:801/index.php?c=governance&m=list_show&i_sn=59&sn=91
 
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請詳:http://www.huikwang.com:801/index.php?c=governance&m=list_show&i_sn=37&sn=80

 

相關連結:
相關檔案: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