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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1.本公司民國112年06月28日股東會選任四位獨立董事。
2.溝通政策: A.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會前會,由獨立董事與會計師單獨溝通會議,討論有關年度查核規劃與查核情況、重大異常事項等,並將溝通情形、獨立董事意見做成溝通會議紀錄。 B.如有發生其他重大異常事項時,或獨立董事及會計師認為有必要獨立溝通之事項,得以隨時召開單獨溝通會議。 C.獨立董事於單獨溝通會議紀錄須紀錄獨立董事是否針對議案有無意見,若獨立董事提出建議,其須紀錄該建議並將處理方式、執行結果紀錄於溝通會議紀錄。 3.溝通事項: A. 於第三季財報出具後,於審委會會前會與獨立董事進行單獨溝通,溝通年度財報查核規劃、查核時程規劃、重大性計算方式等。(預計每年十一月) B. 於第四季財報出具後,於審委會會前會與獨立董事進行單獨溝通,溝通年度財報查核完成階段相關事項溝通。(預計每年三月)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會議情形:(單獨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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